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戒嚴與民主


寫在所有之前

1980 年代,是一個從「傳統威權」逐漸走向「現代民主」的過渡期。

在政治以及社會文化的發展方面,隨著 1970 年代中葉以降「中華民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而被趕出聯合國、與美國斷交、國民黨政權成了國際孤兒、台灣人民主體性思想的萌芽以及國外的新潮流和新主義流入台灣,在戰後出生的這群年輕人開始挑戰過去的三民主義、黨國思想以及蔣氏神話;更甚者,他們不畏獨裁者兒子更加強烈的壓迫、恐嚇、刑求、血案(如林宅血案、這次要討論的陳文成命案、或是連美國政府也震怒的江南案),在這個風起雲湧的年代之間前撲後繼地發動一波又一波的民運和遊行,包含中壢事件(1977)、美麗島事件(1979),到後來的廢除刑法一百條、野百合學運等。

到了 1986 年,不顧黨禁仍然存在,這批新時代的人率先建立了「民主進步黨」,這是繼雷震之後再次有人挑戰國民黨要建立新的政黨。不同的是,雷震失敗了,但民主進步黨卻成功了。這是時代潮流下不得不的結果,也和當初人們的想法有關。

戒嚴年代的臺灣與陳文成

在雷震時代,建黨與民主在多數人眼中仍是一場夢想和笑話,也因此當雷震那批人都被國民黨關入大牢之後,也就沒有後繼的人繼續完成他們的建黨之路;但到了 1980 年代,已經有越來越多人投入民主之路,他們願意為了民主自由而死。這樣的舉動不僅為台灣因戒嚴影響而封閉的社會投下了震撼彈,也漸漸的讓獨裁者失去正當性,人民的力量獲得匯集。當無論如何再怎麼強烈的鎮壓也失去效力時,蔣經國只得被迫下放國民黨的權力,隔年宣布解嚴。

而陳文成,便是那個年代下的犧牲者。他長期關心台灣政治人權發展和台灣本土歷史文化,卻因為捐款給《美麗島雜誌》而被警總逮捕,隔天陳屍在現在台大活大旁的廣場,因為死亡時間和「被自殺」動機太不單純,而且發生的時間正是美麗島事件和林宅血案後的敏感時期,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國民黨特務所為,美國政府甚至致電關心國民黨政府,許多國際組織和政府也施壓於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這迫使國民黨解除了海外政治黑名單,也廢止了當時出國需要警總蓋章才可以離境等相關規定。

而「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就和 228 事件和平公園的設立一樣,一方面是為了紀念當時為了民主自由而犧牲的陳文成,一方面也是要告訴現在掌權者和後世的我們,了解過去的歷史和正面承認這件事情,並且永遠不再讓類似的事情發生是多麼的重要。

陳文成以及過去所有勇敢前輩的自由民主理念雖然無法在他們那個年代實現,但這份政治遺囑卻在數年後的時代發揚光大,前人為權利的努力追求和對獨裁政府的反抗造就了現在的享盡自由民主的我們,我們應當對過去歷史傷痕有所省思。無論是清查不當黨產、追責過去犯罪者、紀念過去先烈、又或是挖掘被埋沒的歷史事實,這都是我們該見證的轉型正義。

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

如果設立紀念廣場的象徵意義是「單純紀念」這件事情的發生,而實質目的是讓後世「知道」這件事情是怎麼發生的,我的想法是,設立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的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目的。

在過去白色恐怖發生的許多案件都有一個共通點,無論是陳文成事件、林宅血案,雖然到今天都還沒有破案,但其實幾乎每個人都知道是「誰」下手的、是「誰」有能力在那個年代讓陳文成「被自殺」的、是「誰」能夠大搖大擺的進入被警總特務嚴密監控的林家。只是這些真相至今還沒有公布、甚至已經過了法定追溯期。另一方面,陳文成事件就和大多數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事件一樣,沒有被記載在官方課綱的歷史課本裡面,所以,會知道有這麼一件事情的,大多都是本身對台灣史,尤其是近代台灣社會發展政治史有興趣的人,這些人「本來」就知道這樣的一件事情了,紀念廣場對這些人來說就是一個「紀念」的地方。

而那些本來並不知道陳文成事件的人,就如同大多數的台大學生和大多數的台灣人,對他們來說,可能本身對近代台灣史沒有興趣、或是因為對他們自己的「政治不正確」而不去談,又因為「空」的設計概念,這個小廣場是沒有任何類似紀念建築的東西存在。這樣一來,他們也不一定會因為「知道」這座廣場而主動去「詢問」究竟陳文成和那個年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這樣的廣場其實缺乏實質意義的,因為他和大多數人的「日常生活」並沒有太大的關聯性,在校園中也沒有什麼可見度,或許,如果說要約在「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見面或是辦活動的話,可能比在活大「旁邊空地廣場」還要讓人不知道在哪裡。

所以如果是我的話,大概只會帶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來看這座廣場,而那些本身缺乏對歷史事件敏銳度的人來說,即使帶他們來到這座廣場、跟他們介紹,這樣的記憶大概也只會停留在腦中數小時然後又被忘記而已,這樣以來不過只是做白工而已。比起設立紀念廣場,最好的方法還是加強我們的本土歷史教育(這在文末會提到)。

二二八紀念公園與碑文

那二二八事件呢?雖然二二八紀念公園設立了,但碑文內容卻只凸顯了受害者「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事情」,但卻忽略了「實質的」加害者。

在 228 和平紀念碑文中,第一段僅僅以一百餘字來寫 228 事件發生前的社會狀態。

1945 年日本戰敗投降,消息傳來,萬民歡騰,慶幸脫離不公不義之殖民統治。詎料台灣行政長官陳儀,肩負接收治台重任,卻不諳民情,施政偏頗,歧視台民,加以官紀敗壞,產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民眾不滿情緒瀕於沸點。

── 二二八紀念公園碑文序

雖然說碑文本來就不宜過冗以免不易閱讀,但我認為其忽略了當時受到日本統治長達半世紀的台灣人和這群外省人之間想法本質上的不同。「狗去豬來」是當時多數台灣人對於這群外省統治者的想法,這群「祖國來的殖民者」四處搶掠、無視台灣人民的想法,這這樣的情況下,許多台灣知識分子從「重返祖國懷抱」漸漸轉向追求「台灣高度自治」,這可從事件發生後,許多仕紳也附議王添灯所擬定的《三十二條處裡大綱》看出來台灣人已經不願再受到落後的中國人統治。在碑文中大多只以民生角度出發,而忽略了意識形態和政治立場的不同,如果要好好討論 228 事件發生始末,這幾點也是不概忽視的。

此外,228 事件的加害者並不是只有「陳儀」,而是一整個「國民黨政府」的行為;而 228 事件的受害者也不是只有「本省台灣人」,也有許多同情台灣人的「外省人」受到迫害。

我認為,228 事件或許該稱作「三月事件」,因為這一整件事所發生的時間之長,而二月二十八日只是一個導火線,一直到後來一整個三月份,都還有人被「清鄉」、手掌用鐵絲串一串被丟進淡水河、被從家裡抓出來送到火車站前槍斃的等等。這件事情重創了台灣戰後的社會,乃至於延續到 20 世紀末仍不時聽到省籍猜疑。也因為當時有許多的社會菁英、學生受到了報復式的濫殺和猜忌,沒有被屠殺的,大多不是被迫歸順,就是絕口不再談論政治專心著述(如原來是記者的吳濁流寫成了《台灣連翹》、連溫卿寫了《台北市志政治運動篇》),這也對戰後台灣社會政治發展非常不利,少了能夠站出來的反對者(不過也可以說站出來的都被抓去填海了),國民政府便得以繼續以威權統治這座小島。

而碑文中最後一段的「朝野襟若寒蟬,莫敢觸及此壹禁忌」其實只對了一半,長期以來國民黨一黨專治,何來「朝、野」之分?民間社會把 228 事件當成「禁忌」一事不也是因為如果提及這件事情,就有可能莫名其妙又被冠上共匪的罪名抓去槍斃了嗎?在這樣人人害怕的時代,願意站出來的是少數、是勇者,但選擇不站出來的也是為了明哲保身。雖然國民黨在解嚴後陸陸續續有道歉行動,但卻常常流為形式,只是在 228 當天發表談話,但另一方面卻也在蔣介石誕辰日繼續去大溪陵寢「紀念」這位 228 事件幕後下指令的人,這樣的做法真的是「道歉反省」嗎?

轉型正義與族群和諧

轉型正義和撕裂族群有什麼關係?如果是的話,那麼德意志在戰後這半世紀以來不是都在撕裂日耳曼人和猶太人之間的和諧嗎?

雖然到了現在,台灣人已經很少會介意自己本身是本省人或是外省人後裔的差別了,但是不介意並不代表就可以忽視過去的歷史。談到轉型正義,最常被舉的例子是聯邦德國在二戰結束後對歷史的省思和行動:二戰後,聯邦德國自己承認為納粹德國的繼承者,為納粹德國在二戰屠殺猶太人一事道歉和賠償,在國際關係上,德國協助以色列在 1950 年代建國,以色列也在建國之後利用聯邦德國的賠償金全力發展軍事實力以對抗周圍的阿拉伯世界;在法律上,聯邦德國不但解禁過去的「機密檔案」讓受害者可以自由翻閱,也全面禁止再使用過去納粹的圖示和標語等,禁絕和納粹主義有關的政黨成立等,同時去除所有以納粹有關的名稱命名的街道、城鎮,並解職相關官員,全力追緝過去的兇手。今日的德國是以色列在歐洲重要的盟友,而德國也是以色列極為重要的貿易夥伴之一。現在的德國人承受著過去德國的惡,也很努力的在贖過去德國人的罪。

而國民黨,至今仍然避談所有跟轉型正義有關的事情,或者是動不動就跳出來說轉型正義是政治迫害、是選舉後的清算。過去光是把祝蔣介石生日快樂的「介壽路」改名叫「凱達格蘭大道」、「中正紀念堂」改名叫做「臺灣民主紀念館」、把中正廟外的牌坊匾額「大中至正」改叫「自由廣場」、「中正國際機場」改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中華郵政」改名叫做「台灣郵政」、或是蔣介石銅像全面撤出校園和公共場所就受到國民黨的否定和批評,說你們忘本、說你們台獨、說你們去蔣化、說你們去中國化,但一個民主國家卸下對獨裁者的崇拜是何錯之有?今天的德國,連當初因合法選舉而成為元首的希特勒銅像都不敢擺了,要撤走當初無視憲法、自我就任又連任的蔣介石銅像的問題在哪裡呢?到現在,廢止被亂改的課綱、追究國民黨在 1945 年來台時所搶奪的「黨產」時,國民黨還是把這件事情定位成政黨批鬥,卻從來沒有直視以前在 228、白色恐怖時所造成的傷害。

轉型正義不是清算,而是一種面對歷史傷痕的過程,他的本質是釐清歷史真相,而不是政治鬥爭。德裔的哲學家漢娜鄂蘭提出了「平凡的邪惡」的概念,認為只要社會上的大多數個人不思考,或是被迫不思考而集體的發狂,最終必定會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行為。過去 228 事件和白色恐怖的加害者(無論是警總、情報份子、或是行刑者)常常辯駁說自己只是被迫接受上層所賦予的任務,其實自己並沒有想要這麼做。或是說自己也是受害者,是當時的體系壓迫的受害者。如果依照他們這樣的說法,每個人都是受害者,那誰才是加害者呢?漢娜鄂蘭的想法就是,無論如何,只要你參與了執行,你就要負起責任,就是有罪,這也是為什麼轉型正義的必要性常常在一個國家正常民主化後被提起的關係。

寫在所有之後

想要讓人民拉近和自己土地過去歷史的距離,需要的其實不是表面上的紀念園區、紀念日或是紀念景點,而是應該從平時最常接觸到的歷史教育開始,否則可能會不斷的重演過去某年六福村在 228 假期時開放身份證有 2、2、8 的只要 228 元就可以入場這種類似在廣島原爆紀念日廣島燒買一送一、八八與八七水災水上樂園特價、納粹屠殺猶太人紀念日時市民運動中心的蒸氣室免費開放等白目的舉動。

唯有徹底的正確認識到自己腳下的歷史,才有可能在日常中,讓現在的我們的生活和過往的歷史記憶結合。